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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子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健忘光源氏 作者:寄秋 | 书号:7712 时间:2014/11/24 字数:7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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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浴室的门,哗啦哗啦的水声传进厉旭耳朵里,他竟意外的有了安心的感觉。奇怪的是,他有什么好安心的?难道就只因为找到大型广告牌上的那个女人了? 半年前,他人还坐镇美国总公司,商场如意的他,在情场上也无往不利,更有一个论及婚嫁的女友,无关爱情,至少对方各方面的条件都很符合他的要求。 原以为一切都会照着他的计划进行,不料,在订婚前夕,计划却偏离轨道,而亲自毁了婚宴的人,是他自己。 后悔的原因很可笑,就只因在他回家的路上,正好抬头看到一幅大型广告牌——一个女人的背照,一头至顺黑发一分为二,各自披散在肩上,后颈有个像花一样的胎记,没有任何商标、电话甚至公司行号,完全看不出在广告什么,只有短短的一行字“Findme” 为此,他毁了婚约,一心一意寻找广告牌上的女人,他甚至不确定黄皮肤会是哪个国家,一头黑发有没有可能是染的,只管一直循线往上找,终于在三个月后确定广告牌上的女人是台湾人。 只是…自此线索就断了,像是有人可以不让广告牌上的女人曝光,不管他怎么找人查都查不出,一个月后,他交接完美国的工作,不顾家里老头的反对,亲自坐镇台湾分公司。 当然,目的就是为了那个女人,他不得不承认,他都觉得自己疯了,这么做的后果可能毁掉老头对他的信任,偏偏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行为,竟然认为只要在同一片土地上,就有可能遇见那女人,他甚至有自信自己能认出她! 当时跟他一起回台的沈浩天曾经问他是为了什么而疯,是想把广告牌上的那个女人带回家?还是纯粹为了挑战广告牌上那句“Findme?” 他记得自己只说——我想找到她,告诉她把头发绑起来,衣服穿多一点。沈浩天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比谁都清楚自己有多认真,他脑袋里仿佛有个声音在指引他,那个因为胎记而被自己昵称为“花”的女人是他的!所以他非得找到她不可。 现在他真的遇见她了,他不后悔,甚至一更确定自己想要她的决心,他也不明白,今天只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偏偏他的心却管不住。 “呃…我好了。”一道怯懦的声音打断厉旭的思绪。 走出浴室的杨冰倩已经掉洋装,换上简便的T恤长,脸上的彩妆也完全洗掉,唯独疑惑的表情还在,照样直勾勾盯着他。 “还没确定够?”老实说,他已经受够她从他脸上找别人的影子了。 走近他,她忍不住伸出手指往他脸颊上戳,状似可惜的幽幽叹了口气“你怎么了,怎么都不笑了?” 记忆中的小喜哥哥是个阳光男孩,不仅会读书,还是个运动健将,而且对人很好,所以朋友很多,加上生长在众人都很疼爱他的莫家,因此非常爱笑,笑起来好灿烂、好有朝气,连阳光都比不上他…“我不是莫喜青。” 一句话拉回她的思绪、硬是把她从甜美的回忆中出,这个人是标准的厉旭。“可是…好像…真的好像…”几乎一模一样,怎么可能会是不同人呢? 杨冰倩失神地望着不曾在记忆中淡忘的脸。 “像,就代表不是同一个人,你该清醒了。” “可是…你跟小喜哥哥一样,都会叫我戴上眼镜。”才会害她忍不住当着众人的面掉泪。 在面试会场上,她努力要自己镇定一点,如果厉旭就是小喜哥哥,怎么可能会不认得她?所以她想看清是不是两个人长得太像了,她误会了什么。 但是…他最后那句“你应该戴上眼镜才对”让她瞬间撑不住饼重的泪水。 太像了!厉旭当时说话的语气太像小喜哥哥了,虽然现在的个性又不太像…啊,对了,他一定是…“小喜哥哥你是不是失忆了?”就跟电视上演的一样,因为失忆所以不记得以前的家人朋友,还以另一个身份重新生活。 “我有出生证明、有身份证、有从小到大的生活照,有很多的证据可以证明我不是你口中的小喜哥哥,你想看吗?”说着说着他都有怒意了。面试时,他的确如自己所说的,一眼就认出她是广告牌上的女人,还当下让她转过身,等看到她后颈上的小花胎记之后,不多做考虑就决定录取她。 他很确定他要她,她是他的。 但她呢?只在意他这张脸和她口中的小喜哥哥,跟他从面试会场离开后,就频频说着那个莫喜青的事,他讨厌这种感觉,堂堂厉氏的副总裁,绝对不是谁的替代品。 “可是…” “我是独生子。”光看她的眼睛,他就能猜出她想说什么了。 她难掩失望“这样啊…”看来是她真的误会了,那么小喜哥哥到底去哪了呢? 明明两人才初次见面,他却能从她的眼神表情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尤其是那股强烈的失望,极度碍眼。 他拍拍身下坐着的大“坐下。” “哈?呃…不好吧。”杨冰倩脸颊上微微泛红,一想到他真的不是小喜哥哥,突然觉得不自在,从小到大,除了小喜哥哥之外,她不曾跟别的男人这么亲近。 “你放心,这是办公室旁边的小套房,外面还有人,我不会对你怎么样。”要真怕他,这没戒心的傻妞就不该跟着他进来,现在才在担心,会不会太晚了。 这个性怎能叫人不担心?他若是她的家人,肯定打小就顾着她,片刻不离视线范围…突然,他觉得这样的想法很熟悉。 “可是…” “你怎么有这么多‘可是’?”看她还是一脸犹豫,他叹了口气“你坐下来说那个莫喜青的事,或许我会有印象…说不定我真的像你说的是失忆了,被人骗了,以为自己是厉旭。” 杨冰倩当下眼睛一亮,一点都没想到这跟他说的话前后矛盾,只是不想放弃这一点希望。她一坐下,他立即扳过她的身子,让她背对着他,像是两人很稔一般,很自然的拿梳子帮她梳顺一头黑发,接着分成两束,纯的帮她编起辫子。 这梳子是他刚刚叫人去买的,连同子衣服辐,因为他总觉得她面试时的装扮很不适合她。 “刚刚不是有很多话想说,现在怎么又不说了?”背脊这么僵直,活像怕被他了似的。 “…嗯,我在想,以前小喜哥哥也会这样帮我梳辫子。”现在才发现,以前不觉得特别的事,在两人分开之后,竟意外觉得想念。 想念梳子轻轻划开发丝、想念他手指卷着她的繁的温柔,还有他嘴巴一开一阖说着“小花”开头的字句,想起来心又觉得涩涩的。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我出生多久就认识他多…不,是他就认识我多久,我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但小喜哥哥很聪明,什么都记得,每一个我开心不开心的事情他都会帮我记得,我开心的事,等我难过的时候他会说给我听;我不开心的事,他会帮我埋得很深不让我发现。”说着说着,她的眼眶红了。还记得母亲上天堂的时候,小喜哥哥抱着她,把她的头埋进他的膛,无关男女,那是像家人一般温暖的拥抱,她还记得他说的话——小花不哭,以后小花妈妈做的事由小喜哥哥做。 他从来没有食言,直到他失踪前。 “你们是青梅竹马?”厉旭手顿了一下,忍不住嫉妒起那个没见过面的莫喜青。 “不,我们是家人。牵我的手去幼儿园的人是小喜哥哥,在我的毕业典礼上鼓掌到手红的是小喜哥哥,我初经来的时候,帮我买卫生用品的人还是小喜哥哥,他不仅是邻居跟青梅竹马,还是我的家人。”他远渡重洋那次,是他们分开最久的一次,没想到,一次就隔了八年。 听她这么说,他心里的酸意满溢,原来他半年来一直在追逐她,而她却一直在追逐别人。 “你们感情可真好。”说话的口气也是酸溜溜。 “嗯!大家都说我是他的小新娘。”而他也没否认,只是一径地笑,不许旁人欺负她。 她当年没多想,由着大家说,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如今回想起,很多以前不懂的事,现在都有些明白了,可惜她了悟的太晚,没办法真正去感受那份用心,才会让它如沙粒般从指问流逝。 “小新娘…”听她甜蜜的说起以前的事,厉旭虽然心里不高兴,却不想阻止,没关系,毕竟现在有机会的人是他“如果你们的感情真的那么好,他怎么会放你一个人在这,让你有机会怀疑我是莫喜青?” 闻言,她眼神为之黯然。“他不是故意放我一个人,实际上…小喜哥哥失踪了,下落不明。” “失踪?” “嗯,八年前他到国外当短期换学生,却没有再回来。”害她一直等、一直等,等到眼睛都哭红了。 “这么久没回来,肯定是…” “太贪玩了。”她替他接下话,眼神是坚定的“大姊说小喜哥哥最好皮绷紧一点,这回捉藏玩这么久不回来,等被找到的时候,肯定要刮他一层皮,所以我希望先找到小喜哥哥的人是我,至少能帮他说点好话。” 这段话让他蹙起眉,有种寒意上心头的感觉,连忙扯开话题“我看履历上你是长女,怎么还有个大姊?” “啊!大姊不是我大姊,她是小喜哥哥的大姊,我跟着小喜哥哥喊的,她就像亲姊姊一样照顾我。”没有大姊的帮助,她可能早被继母扫地出门,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她为何敢肯定我一定会录用你?”感觉上,这个被杨冰倩唤作大姊的女人,应该知道些什么,可是,除了沈浩天之外,他从没跟任何人说过他想找广告牌上的女人。 连家里的老头都不知道他毁婚的原因,只当他对未婚没兴趣了,近来才会频频帮他找新对象,那么那个“大姊”是瞎蒙中,还是真的有自信他会录用杨冰倩? “这要问大姊才知道,我不是很清楚。”凭她的脑袋瓜绝对猜不出大姊的想法,她不必白费工。 “说到这个,你真的要录用我?”她偷瞄过其它人的履历表,说真的,她不差,但跟刚刚那群人比却一点都不出色。 确定辫子绑好了,厉旭站起身“我像在开玩笑的样子吗?以后你的工作是帮我过滤电话,整理文件,和安排日常行程表,目前先熟悉这些,其他后安排,现在则是先出去帮我泡杯咖啡。” “是的,副总裁。”若要说她有什么别人没有的专长,那应该算这项吧…她很会乖乖应答。 杨冰倩往门口走了几步,才旋开门把,就听到厉旭的声音响起“先提醒你,厉氏给的薪水不低,我不喜欢员工还在外兼差。”应该说他不想要再从广告牌上看到她的背。 兼差?现在是在提醒她以后别兼差是吧?“喔,好。”反正点头就对了。 “很好,你去忙。” 再走两步,这次是杨冰倩自己走回头,因为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只好一脸窘的转过身。“呃…副总裁,我不会泡咖啡。” “不会?”他挑起眉,很怀疑现在还有人不会泡咖啡,就算难的不会,三合一咖啡包也应该知道怎么用吧。 怕被怀疑能力,她连忙补充“可是我很会泡老人茶喔,小喜哥哥都说我泡得很好喝。” 少年老成,是大家给莫喜青下的批注,而小喜哥哥也毫不在乎的喝着她泡的老人茶,总是一脸足的样子…唉,又不经意想起他了。 厉旭的声音扬起,有些刻意打断她的思绪“以后你只能帮我泡咖啡,我不喝老人茶。”他要从现在开始把她莫喜青留下的余影拔除。 他是商场上有名的战将厉旭,向来决定要争取什么,就绝对不会退缩,至死方休,他倒要看看那个“贪玩的莫喜青”能跟他战多久。 “我知道了,那我现在去…”一道奇怪的声响骤然扬起,让杨冰倩顿时脸红得说不下去。 他听到了,也笑了“你肚子饿了?” “呃…我本来有带早餐,可是路上有一只很凶的大狗追我,所以…所以…”可恶的肚子,早不叫,晚不叫,偏偏在这快退场的节骨眼搅局,简直跟她过不去嘛! “所以你用早餐扔狗,喂了它?它就不会再追你了?这真是好主意啊。”嘴里说着称赞,但上扬的眉线明显说明他正在笑。 杨冰倩头垂得很低很低,好不羞愧地低声痛骂不肯好好和她合作的肚子。 “走吧!员工餐厅里应该还有些菜,足以喂你。”主动牵起她的手,厉旭带她走往电梯。 突然,她又小小的觉得这举动很像小喜哥哥,但她不打算说出口,因为可能猜得到,这不是他想听的。 原本打算带新上任的“行政助理”出去用餐,顺便培养一下同事情谊的沈浩天忽地停下脚步,双眼视焦主动转了六十度,停格定在脖子左侧,眼角斜睨的最极限。他看到一幕比耶稣诞生更能称为神迹的画面,先是难以置信地睁大一双风又多情的桃花眼,而后花了足足一分钟的时间才确定眼见为实,又浪费三十秒把掉了的下巴慢慢收回,最后画了三秒把他的美人助理打发掉。 还有什么比和漂亮美眉聚餐、饮杯小酒重要呢?有,没有事情比看厉旭的笑话更重要了! 他随即鬼鬼祟祟的在员工餐厅行进,试图无声无息接近“案发现场” “洋葱不吃就搁着,没人强迫你一定得吃它。” 举箸维艰的杨冰倩二话不说,喜滋滋地将洋葱炒蛋中的洋葱挑到盘子另一头,只吃饭和蛋花。 “青椒的营养成分虽高,但是不喜欢吃就算了,用不着勉强。” 一双筷子夹走一片几乎小到看不见的青椒末,放入口中咀嚼,另一双筷子的主人则很高兴的咀嚼起牛。 “下次不吃苦瓜就给我,你夹小鱼干就好,何必瞪着它像吃葯似的?” “等等,你怎么知道她不吃洋葱、青椒、苦瓜?”在旁边观察一阵子的沈浩天,终于很不识相的出声。 这两个人也太夸张了吧!早上才在面试会场认识,这会就得像老夫老,不管怎么看都有问题! “看她打结的眉头就知道了。”一只扁汤匙住炒得过黄的苦瓜,早某人一把舀起,大口地嚼成苦瓜泥,咽。 也许,他会开始相信所谓的命中注定,因为很自然的,他对她一点都不生疏。 打结?“我没看到她皱眉啊。”他看她倒是一副饿死鬼的样子,吃饭无敌专心又迅速,连跟他打招呼都没空。 “那样很好,如果你也看到了,我会揍你一顿,连带调你去衣索比亚分公司。”他想成为了解她的那个唯一。 “…最好是我们在衣索比亚有分公司啦!” 厉旭眯起眼,希望他有自知之明“现在没有,但如果你继续不识相的打搅我们,过两天就会有了。” 可惜,沈浩天很白目,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你不觉得很怪异吗?为何你刚好晓得她喜欢吃什么?” “巧合。”夹起一块无锡排骨给她,的确看到她嘴角上扬,多扒了两口饭,他又猜对她的喜好了。“不然,你想听到什么?” “哪有这么凑巧啊。”沈浩天嗤哼一声,随即又低音量“我就觉得的,你们是不是以前认识啊?” 厉旭也学他低声音“不可能,除非你说的认识是我看到广告牌那次。” “啊--就是她喔!” 沈浩天突然指着杨冰倩大喊一声,吓得她筷子都掉了,只能傻愣愣看着他。 “我…我怎么了?”她是不是太专心吃饭,让人以为她看不起人,被人讨厌了?可是,她真的很饿嘛。 “没、没事。”死定了,有人在狠瞪他,他明天就会收到调职通知了,调职的原因肯定是因为嗓门太大,很适合去空旷的衣索比亚,那多丢人啊。为了弥补罪行,沈浩天连忙帮她夹了一块排骨,也讨好的顺手帮厉旭夹了一块--“他不吃大蒜,怕蒜味。”一看到他的动作,杨冰倩不假思索的说出口。 “我不吃大蒜,拿开!”厉旭一脸嫌恶地以筷子拨开。甜美的嗓音和低沉的男音几乎在同一个时间点扬起。 一股的惊悚感由颈椎窜到头皮,相仿的话语让两个大男人瞬间凝住神色,也显得谨慎,他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心里浮起诧然的疑惑。 “这样也叫巧合?她也能事先看到你皱眉吗?”最好全世界的巧合都被他们俩遇上了啦!“你一点都不怀疑到离奇的可能吗?会不会是你那次…” 沉默思索片刻,厉旭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老头的证据很完整,你知道我不是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该查的我都查过了。” “可是我怎么想都觉得…” “我不知道你在外面欠了多少风债,你觉得,说不定是背上背了什么东西,跟我没关系。”他不想做没有证据的怀疑。 “你…我有没有说过你很不讨喜啊!”他怎么会跟这种没感情的家伙当这么久的朋友啊!真是一步错步步错,错在他也喜欢风帆。他跟厉旭同是风帆爱好者,虽说念不同校,却因兴趣成为少数得到他信任的朋友,更有一起驾驶帆船绕行欧洲大陆一周的情谊。 后来厉旭回台湾前力邀他进公司,虽说在公司里他们以职务称谓,但私底下则是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尽管个性南辕北辙,情谊却很深。 但改不了的坏习惯就是很喜欢吐槽对方! “有,现在。”将大半碗白饭拨给杨冰倩,厉旭示意好友可以闪人了。“沈经理,你在确定完我很不讨喜之后,没有别的事可以做了吗?” “好好好,我们再试一次,若再中,就绝对不是我的风债作祟了。”他的第六感向来很准,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沈浩天伸出手,想套用以往的公式,先将人得晕头转向再套话。 可是,很显然的,有人不欣赏他灌汤那一套,在他手快摸到人家小姐细白小手前,一只大掌就像拍蟑螂似地打肿他的手。随即哀嚎响起“厉…副总裁,我也有感觉神经的好吗,有痛觉的!” “那你最好也有视神经,可以感觉我对你的行为十分不快,你如果不想断掌去衣索比亚的话,就把你的咸猪手收起来。”这次他握紧的是筷子,很明白告诉对方,他不介意当场挑断胚的手筋。 “我这是习惯嘛。”他要让女人讲心事,通常都是先来这招的,怎么能怪他? 本来他是打算问清楚杨冰倩是不是还能猜出厉旭喜欢什么,但换个方法也行,干么急着打他的手,真是兄弟不如女人啊。 突然,他灵光一闪。 “咳!秘书小姐,能不能麻烦你剥只虾子给副总裁,他最爱吃白虾站酱。” 正在喝汤的杨冰倩不假思索的回道:“他可以吃虾吗?他不是对海鲜过敏,除了现捞的新鲜龙虾外,连贝壳类食物都不能碰才对…” “你怎么知道?”这次开口的是厉旭,因为她一句话都没有说错。 “啊--对不起,我说的是小喜哥哥,你们不只长得像,连很多习惯都像,我才会又搞混了。” “我帮你剥虾吧,你又不是小喜哥哥,怎么会不能吃虾呢?”她连忙陪笑,真糟糕,她又把小喜哥哥的习套在他身上了,看她拿起一只虾子剥壳,厉旭却没了吃虾的兴致。 不,应该说他的确对虾过敏,这也让厉旭不得不怀疑,难道他真的是莫喜青? 当然,除了他之外,沈浩天也出震惊神色,要说这两个人今天才认识会不会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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