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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子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谁先爱上谁? 作者:镜水 | 书号:4696 时间:2014/7/16 字数:1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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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愈高年级,课就愈少。 林熙然的专校似乎也是如此,四年级的他,一星期放三天假,这学期只需要修二十一个学分。 于是,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多了起来。 很多时候,他们会在咖啡店或者图书馆泡大半天,有时念念书,他听着自己的随身听,她写着某科报告,只是做着自己的事,甚至没有交谈,但感觉就是那么好。 她觉得他很像浴缸里面的温水。 暖暖的,柔柔的,泡在里面很舒服。 “又伶,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一月的某天,他忽然这么讲,她刚好要出门买课用书,于是约在火车站见面。他们很少约在人多的地方,约在火车站更是破天荒头一遭。 到了地点,看见他,正想举手打招呼,却先发现他身旁放了个得满满的大背包。她曾经看过的那个。 登山用的黑色大背包,她曾经在两年多前,在自己家楼下的电话亭看他背过。有种很讨厌的预感,让她不自觉皱起眉头。 “熙然。”出声叫唤。 望见是她,他温温地出笑。 “…你带那么多东西要干嘛?”先把疑问弄清楚。 “啊…我要去新竹一趟。” “今天?” “是啊。” 也太突然了吧?“你去新竹做什么?” “是想去跟朋友学一些东西。”他顿了顿“我要在那边待到寒假结束。”差不多一个多月。 “…咦?”这表示,他们在开学前无法见面。 “我觉得应该跟你说一声。”除了家人以外,她是自己唯一想亲自告知的人。他微笑,抬头看着车站外面的大电子钟“火车快来了,我要走了。再见。”瘦长的双臂轻而易举地拿起大背包,缓步离开。 “咦?”这…这未免太快了! 为什么他老是这样? 徐又伶呆立在原地,很想把他叫住,却又不知该用什么理由开口。 他想去哪儿都不关她的事,他已经很慷慨地尽到朋友的告知义务,至少不会让她辛苦找不到人,这就可以了啊! 但是、但是── 目送着他的背影,她始终没有允许自己唤住他的脚步。 他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我要去南投。” 暑假刚开始,林熙然这么说,然后去了两个半月。 接着,他升上五年级,她升上大三。周末假,他要打工赚旅费;学期结束,他就往中南部跑,一待就是整个寒假或暑假。 “路上小心。” 她的台词永远只有这么一句。徐又伶找不到自己有任何立场或资格干涉他,所以只能看着他来来去去。 这种旁观者的身分,还有莫名的无力和焦虑,让她倍觉寂寞。 而他回来的时候,总不会忘记她的礼物。 有时候是陶杯,有时候是油纸糊的伞,都是他亲手做的。她收在自己房里,东西增加,空间变窄,但愈看却愈是寥落冷清。 她根本没必要对他这么挂心,也不应该浪费想念在他身上。因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了不起只是认识的比较久而已。 然后他顺利毕业,在金门当兵。 他数馒头,她数日子,她的心情意外地平静。或许是因为知晓他至少会停留在那个地方,不再能说走就走。 有假的时候,她会坐火车去看他。 “你的头发…” 她指着他帽缘底下的脸,有些好奇。听朋友讲,当兵总是会被先笑发型,她并不觉得理平头有什么好笑,只是她从来就没有机会仔细看过他剪去刘海的模样。 “又伶…”他似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努力低深绿色的帽子。 这种害羞的模样让她更想一探究竟。 “不准你躲。”在树荫下,探手摘掉他的帽子,没有什么惊为天人的美貌在眼前展现,只是理平头的清,把他整个五官轮廓都清楚描绘出来。 他是外双的双眼皮,不过眼睛却不大,眼角还有点下垂,这让他看来有点懒懒的;鼻子没有很,但也不会塌的像莲雾,嘴和下巴她倒是都很熟悉了。 “熙然…你的皮肤真好。”她?起眼,实在不敢相信一个二十岁的男人脸上没有半颗青春痘,且居然连孔都看不见。 “很奇怪?”他略红着颊问。入伍以后,她已经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 “…有一点。”如果她自己肤触很糟,大概会觉得羡慕吧。“要不要喝饮料?”她拿着顺便买来的果汁。 “谢谢。”他接过道。 他们聊了一阵子,大多是讲当兵生活在干什么等等,但因为两个人向来都缺乏聊天的细胞,通常她问他答,用的词汇简短又稀少,旁人经过可能会不小心以为他们在对质对证。 “林熙然!”几个同袍走过来,眼睛却往徐又伶身上猛转。“女朋友啊?介绍一下嘛!”他们已经观察很久了,大美人耶。 “不是,是朋友。”他微笑,老实回答,听起来却让人很有想象空间。 徐又伶则有种不太痛快的感觉。 “哦?是朋友吗?这位水姑娘小姐──”既然名花无主,那么就不用客气。当兵的时候总是特别思念养眼的美女。 几个意图明显的阿兵哥不请自坐,开始风趣地说唱逗笑,反而变成他们两人不再多说话。 徐又伶其实是觉得不耐的,但当她看见林熙然始终保持淡淡的笑容倾听时,她忽然想要知道他到底因为什么而有那种表情?于是她静下来听着,发现根本没有感兴趣的话题,甚至更多是男孩子们才懂的笑话。 不过她却察觉,本来目标摆在她这边的那些阿兵哥,因为林熙然和善的聆听,而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这就是他的魅力。她醒悟过来。 那样柔和的气质,在他国中以后更升华成一种轻易使人舒服的特。这大概是他虽总处于静态的一方,却仍可以结到许多好友的缘故。 连她,都成为被影响的其中之一。她收回自己耽溺在他温文微笑的视线,思绪掉入国中,她对他态度很差的那时候,现在只觉得自己当时是个很糟糕的人。 “喂…林熙然,你太不够意思了喔,那明明就是你马子对不对?”亲友会客结束后,同袍上前勾肩搭背。 林熙然顿了下。 “…真的不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情侣间的事情。 “你唬烂!”同袍实在不解他为何否认,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荣幸耶!身在福中不知福,羡慕死多少人唷!“一个女孩子哪会独自坐火车来看朋友?一定是因为她是你马子嘛!”朋友,不可戏。好可惜。 “喔…”他笑了笑,慢地道:“那是因为…我当兵的地点只告诉过她。”所以当然是她一个人来看。 还在狡辩?同袍大大地叹气。 “那不就对了?为什么你只告诉她却不告诉别人?”结论还是因为她是他马子嘛! 林熙然沉默住,倒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他自语低。 是啊,为什么呢?没有告知五专同学,是怕他们麻烦来探望;那为什么他却跟又伶讲了?他去旅行的时候,也总特地会想要告知她,其它人则老抱怨联络不上他。 的确是说不通…但是,他就是觉得必须让她知道。 没有想的太多,或许也是缺少什么而让他找不到重点,他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忽略。 一年十个月很快地过去。 她考上硕士,他退伍后则没有停留,前往台东。 再次能见到林熙然,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徐又伶没有关心他是否顺利找到工作还是成为游手好闲的失业人口,只是注意到他的头发已经慢慢留长。 “我了男朋友。” 好不容易腾出机会的约会,她淡淡地宣布着。 咖啡店里人来人往,旁边桌的小朋友打翻了杯子,嚎啕大哭。这或许是她感觉烦闷的最好原因。 用力地把纸巾拍向桌面,她探手拉开他的耳机,重复道: “熙然,我了男朋友。”讲话的态度和语气都很自然。完美。 林熙然从一本茶叶百科中抬起头,微微地发着愣。 “啊…是吗?”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滞,只能望着她,最后,还是扬起一抹极薄的笑意“他…对你好吗?”意外地柔声发问。 她一顿,用银匙搅拌着杯中棕黑色的体,没有看他。“好,当然好。不管多忙,他都会出时间陪我,我们交往一个星期,他还送我小礼物,他很健谈又浪漫,跟他在一起很开心。” “…你觉得幸福吗?” “很幸福。” “那…就好。”他微微而笑,轻声道:“你高兴…就好。”低下头,他不再发言,表示这个话题到此结束。 她将视线从他蓬松的柔软棕发移开,瞪着窗外,啜饮杯中冷掉的咖啡,只觉得好苦。 周末,她和那个发梢看起来很松软的男朋友见面,然后告诉他,她早就知道他同时和中文系系花交往,脚踏两条船。 在他错愕并没能开口解释的情况下,干净俐落地分手。 一个月不到,她在某个常去的书局结识第二个男朋友。 他有点驼背。 这段感情同样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因为他们第二次见面,他就想带她上宾馆。她潇洒地在旅馆门口说拜拜,出局。 第三个男朋友,二十六岁,是便利商店打工族。 他讲话声音很温柔。 其实他只是想找个女人当饭票,刚好她看来很独立,外貌又美丽,她在看到他偷翻她的皮包想瞧瞧信用卡是不是金色的时候,直接封杀。 她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的速度在校园里传开,她从冰山美人、高岭之花,身价惨跌变成了游戏人间、用情不专的恶女。 她不在乎流言,只是觉得累。 交往过的人愈多,她就愈明白自己想在那些男人身上找寻谁的影子,她故意和拥有不良风评的男人交往,是因为她可以不必苦想借口,要分手就分手,甚至不会带有罪恶感。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这一切无趣又荒谬。像是电影阿甘正传里面,阿甘擅自停止那众人不知他为何而开始的长跑旅程,毋需对任何人作解释,她也不再周游在他们之中,专断结束这短暂的漂流。 “又伶,今天方便见个面吗?” 自从林熙然晓得她有男朋友后,几乎不曾主动打电话找她,初夏的六月下旬,虽然没有夸张的飘雪,但也提早来了个台风,真是稀奇又特别。 在她家附近的小公园里,两个人并肩慢慢走着。 “什么事?”她双手在薄外套的口袋里,刚刚下的一场雨,让气温偏低了些。在这样的天气来公园散步,似乎不是个好主意,气象局说台风不登陆,但外围环会影响到北部。 “你冷吗?”他回答着无关紧要的问题。 “还好。”她比较怕热。“你有什么事?”踩着积水。 “我…”他淡笑,脸容在灰白色天空的陪衬下更显柔和。“我有东西要给你。”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三个大信封,上面写着明年后年,及大后年的年分。 “这是什么?”她接过,问道。 “…是贺年卡、生日卡,还有圣诞卡。”他解释着,收起微笑,语调极轻:“又伶…我要去大陆,明天的飞机。” 她一呆,怔怔地望着他,猛然醒悟什么,她瞪着手中的信封。 “你…你要去多久?” “三年。” 瞠目看着他,她几乎捏烂纸袋。 她不应该觉得惊讶,不应该。他总是这样的啊。 那么突然,那么没有预兆,只要他准备好了就可以随时出发,毫不顾及他人的想法…和心情。 或许是因为,在他心里,根本没有任何名字或脸孔值得他留住脚步,所以他才会这样肆无忌惮地随风飘。 不…他来找她,她就应该很庆幸了。 还能多奢求什么?他们两个不过是朋友,可能在前面加个“好”字,但也不代表她对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她能怎么做?她能说什么? “是、是吗?”迫自己紧声,别让他察觉到一丝丝颤抖。“那…那很好啊!你又是要去学东西?你在那边也有朋友依靠?你…你的日子过得真充实…”说到后面,她已经有点忡怔。 “…又伶?”他困惑地望着她。 “啊…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想打嚏而已。”扬起嘴角,她不晓得自己看来像不像是在笑。“我知道了,你去吧。明天要坐飞机,你还是先回去好好整理行李吧。” “我…”他想说话。 “再站在这边,我们两个都要感冒了。”她胡乱说,推着他“好象又要下雨了,你还是赶快回去吧。我家很近,而且还没天黑,你别管我了。”拜托…快走吧。 拜托。 “又伶…”他残留的字句被她截断。 “对了,记得要带特产给我,不然我不会你回来。” 他凝视着她很平常的表情,沉默半晌,才道: “那…好吧。”他慢慢地、温温地,牵起笑容“你保重。”他的眸转深,彷佛用双眼细细地刻绘着她的影像。 “我会的,你也是…路上小心。”挥个手,让他没有再停留的理由,宛如在驱赶。 实际上也是。 “再见。”他道。 她没有立刻响应,在他背影消失街角之际,才幽幽然道: “…再…见。” 她似乎忘记该怎么抬起腿走路,呆呆地伫立在公园里。低垂眼眸瞅着怀中抱的三个大纸袋,她有种想丢到地上践踏的冲动。 举起膀臂,她却无法松手,试了几次,那纸袋就像是有黏般,怎么也丢不下去。她睇着手中纸袋,动也不动了。 滴滴答答的声音开始连串响起,雨势很快地变大。 像是瀑布般的骤雨,打落在她身上,她愣了下,才想到要找地方躲遮。 跑进巷口的电话亭,她频频气,拨开自己透的发。狭窄的空间里将嘈耳的滂沱雨声杜绝了大半,可以听到自己压缩的心跳。 想到什么,她低头察看,果然发现那些纸袋也都被淋了。 “啊!”她赶紧蹲下身,翻起袖口,猛力地擦着那些水渍,一抹,却只是扩大。“讨厌…不要…不要…”她皱着眉头,恼怒地喃喃着。 处擦不干,却又有新的水滴晕开他写在纸袋上的字迹。水性的签字笔颜色逐渐扩散开来。 “不要…”落下她就抹去,落下她就抹去。 可能是雾气太重,所以她的视线开始模糊起来;或许是电话亭在漏水,所以这些深颜色的小水滴才会愈落愈多。 “不要…走…”也许,是她感冒了,所以,喉咙发出的声音才那么沙哑哽咽。“不要走…为什么…”她泣一声,连忙盖住自己的嘴。 真奇怪,这是在干什么?她应该赶快跑回家换件衣服,洗个热水澡,而不是像个汉一样蹲在这里如此狼狈。 雨,愈下愈大。气象预测平地会有两百公厘的豪大雨量。 她讨厌夏天。 又热,又,还会有台风。 而且,总是没有什么好的回忆。 抱住膝盖,抱住他给的纸袋,她环臂紧拥自己,把头脸埋在手肘中。 她不知道那听来像是哭泣的音调是谁发出来的,这孤独的电话亭里,除了她以外,没有别人啊。 一定,是因为外面的雨声在恶作剧的缘故。 “又伶,我明天要出国。” 她接到的电话留言,只有这样一句话。 这简单的八个字听在耳中有多么震撼,大概没人比她有更深刻体会。 要出国,这一次,他又打算去哪里呢? 要多久才会回来呢? 她试图冷静地坐在办公桌前处理文件,却连钢笔也握不稳。 没有五分钟,她丢下眼前所有公文,拿着外套和公文包步出办公室。 “咦?副理,你要去哪里?” “我要请假。” 丢下一句话给部属,这是她工作多年来头一回提早下班。 茶坊下午才开门,她骑着机车,直奔他家。 … “沅沅,我昨天看了一部剧。”某年的某个日子,她这么对高沅沅说过。 “然后呢?”高沅沅眨着眼。 “男女主角是不用言语也可以有默契的好朋友,最后他们跨过那条线,上了。” “嗯…接着?” “结局是女主角嫁给别人。” “哦?”“虽然最后一幕拍的让人留有感动和余韵,但我觉得是个悲剧。” “…徐又伶小姐。”高沅沅搭住她的肩膀,正视她:“戏剧不等同于真实人生,我相信里面也有很多角色是你的情况里没有的。”她就不相信好友死心眼守着这段感情这么多年,还能去嫁给哪个路人甲配角。 “可是最后他们还是分开了。” 高沅沅放下手,从皮包里掏出手机给她: “要不要赌,你自己决定。” “…还是…下一次好了。”她还没准备好对他开口。 “下一次?”她听过几遍了?高沅沅摇头叹息“你不是会变成高龄产妇,就是准备做一辈子老姑婆。”她下了结评。 … 她本以为,还会有多一点的时间,所以她再三鸵鸟地拖延。 但是,他又要从她身边离开了。 跟以前不同的是,他已经逐渐到了成家的年纪,她总是很害怕,有那么一天他会忽然对她介绍他心爱的女朋友。 要是这一去几年,回来时身旁会不会真的多了另一个“她”? 她真能够忍受他与另一名女步上结婚红毯?她真能像剧的男主角那样有度量的割爱? 在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停下,她紊乱无序的心情就像此刻面对这柏油路,不知该坚定直走还是选择退缩。 灯号转换,冲动变成了迟疑。 她几乎是发怔地将车停在路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 她已经想很久、很多次了,数也数不清那些日子和往事,总是纠着她,不放过她。 要怎么解决?她真的不知道! 心中有着走投无路的挣扎冲突,她抬眼,看到前面有家便利商店。瞪着那招牌半晌,她发动车子骑过去,进去买了十几罐啤酒。 提着沉重的袋子,她载到他家,爬上楼梯,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叮咚!摁下门铃,她深深呼吸。 里面的人打开木门,瞅见是她,脸上的表情有些微轻讶。 “又伶?”不是应该在上班吗?林熙然把铁门也打开。 “嗨。”她轻松地打招呼“我听到你的…留言了。”进入屋内,她看见卧房门口放了一个灰黑色的大行李箱。 这让她口痛了一下。 他关上门,还是带着疑问。 “那你…”今天不用工作?他注意到她手上拎的那个塑料袋了。 “熙然。”她深深呼吸,将重达几公斤的一袋啤酒“碰”地搁上桌,直视着他“我们来喝一杯吧。”她道。 “…咦?”他看见退冰的塑料袋滴下一颗水珠。 然后,在地垫上晕开。 硕士一年级,林熙然离开的那年,她真的好难受好难受。 她虽然没有夜夜躲在被子里哭,也没有不吃不喝几个星期,但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总是拿起记本,写了就撕,撕了又写。 把所有想或不想告诉他的字句统统写下来,那些话或许真诚,可能也掺些她不满的假装。短短半年,她写掉九枝原子笔,三本厚厚的记本。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记挂着他。 她气自己没出息,人家都不想她了,她干嘛要对他这么在意? 于是她把所有心力寄情于念书,高分取得博士班甄试资格,但她却没有望再念下去,指导教授还为此惋惜不已。 但是在研究室里的两年,她认识了高沅沅,一种奇怪的投缘,让她们成为手帕。偶尔去吃吃美食或逛逛街,课余时间,她在现在任职的公司里工读,她的生活,一直都是很丰足充满的。 只是在深夜,她偶尔会拿出他给她的卡片,反反复覆地看着他的字迹。生日卡里面只写着“生日快乐”圣诞卡里面只写着“圣诞快乐”这个男人,老是这么笨拙直接又平凡真心。 她反问自己,有什么不满意? 除了身旁消失一个他以外,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即便她问自己一百次、一千次,不论她再找什么借口给自己,终究还是无法逃避一个早就在她心里形成许久的事实。 她爱他。 她爱上林熙然。 不知何时开始,不知何地觉悟,她爱上他,并且已经错失掉太多机会。 “熙然,我们来喝一杯。” 她这样说,而且很豪迈地拉开易开罐,坐下来就先灌了一口。 “你怎么了?”林熙然感地察觉到她的异样。 “没什么。”又喝一口,她拿一罐递给他。“不准你说不。”对他,难得强硬。 或许在公司又受到什么委屈?他犹豫接过,只能这样猜测。 默默地陪她喝着酒,他很尽职地当个倾听者。 徐又伶用双手使劲捏扁一个铝罐丢进袋子,才开新的一罐来喝。她气恼自己现在居然还记起台北市政府要回收铁铝罐这种无聊事情! 快点醉、快点醉! 她不是要灌醉他,因为她从未看过他喝醉。或许是他总在微笑中无形化解朋友的敬酒,又或者他是千杯不醉的体质,总之,不论出席各种场合,他最后总是神智最清醒的那一个。 她更非要赌他会趁她酒后。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因为她知道他绝对不会这样做;就算她像八点档连续剧里的女主角那样毫无防备地醉倒,自愿送上门,他也不会碰她一手指。 因为,他是林熙然。那个该死不会动歪脑筋的迟钝鬼! “咚”地一声,她把喝完的罐子放上桌,双手用力捏紧,让它变形缩小体积后,丢进塑料袋。 “好苦!”她皱着秀丽的眉毛,不习惯国产啤酒特有的苦涩。她最多,也只在西餐厅里品尝过红酒白酒。 “你那样喝太猛了。”他不会强势阻止,仅是柔声道:“明天会头疼。”今天可不是周末。 “没关系。”大不了不上班,扣薪水。她喝完第五罐,腹部得难过,但视野里的景物却依旧清清楚楚,包括他的轮廓“为什么…为什么不会醉?”她沮丧自语。酒浓度太低吗? 她想醉啊! 只要醉了,她的嘴巴或许就不会再闭得那么牢;只要醉了,可能她会口叫他留下来;只要醉了,她的秘密有机会再也不是秘密。 为什么她不会醉?她从来没醉过,拜托就让她醉这一次吧! 拿起第六罐啤酒,他终于按住她的手。 “用杯子喝吧,好不好?”微微一笑,他站起身走向厨房,拿了两只杯子──是很小很小的那种,差不多就刚好一口,通常都是用来喝高粱等烈酒。 她看着他拿过她手中的啤酒罐,然后倒了那么一点点在杯子里面,一杯给自己,一杯递到她面前。 她瞅着那小酒杯,感觉好象小孩子在玩办家家酒。 可恶! 三分钟就可以灌完的啤酒,被他这样优雅分享,要倒个二十次才会空一罐。 不管他。她拿起酒杯,一口一杯,也可以喝得很猛。 好不容易清空一罐,她捏着蓝白色的铝罐,忽然道: “我知道你有喜欢的明星…是一个叫邱淑贞的香港女星。” “…嗄?”他一愣,脸颊有点红。“谁告诉你的?”他没说过。 “我在你的房间里看见过录像带。”她记得很清楚,是他去大陆回来,找到房子,然后她来帮忙搬家的那一次。就放在崭新的木制头柜上,而且还刚好是限制级的那一部。 大卷发,穿著短裙,出美腿。原来他会对这样的女人停留视线。 “这…”他连耳朵都红了。有些不好解释那一卷录像带是爱开玩笑的二哥说他太清心寡,所以丢给他…呃,在夜晚欣赏。 兄长的这个乔迁之礼,他顺手摆在家里某个角落,没想到被她看见了。现在早就不晓得被放到哪里去。 “你喜欢她,对不对?”她问。 “谁?”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那个女明星。”大卷发,穿短裙,出美腿的那个。 他轻轻一笑。 “不,我不喜欢。”他老是搞不懂那些明星的脸孔和名字,那个港星,是当时二哥不断强调她有多美,他才会稍有印象。 “什么?你不喜欢?”她转过头,瞪大眼望着他“你为什么会不喜欢?”骗人!女杂志里面写的,男人最爱说谎! “因为我不认识她。”对于她有些语无伦次的问题,他仍是放轻声解释。 “不认识?不认识你就不会喜欢?”她觉得头有点晕,很可能是冰饮喝太快造成的“你只会喜欢认识的人吗?”开始抓不住疑问重点。 “对。”而且,愈久会愈喜欢。很简单的答案。 “你骗人…你骗人…”她想把空罐像之前那样捏扁,却发现手有点软,力气变得好小。“你根本…根本没有喜欢的人。”不喜欢她,也不喜欢其它人,她从来没见过他对哪个他认识的人表现出恋爱的样子。 这个结论的逻辑好象有点不对…手不听使唤,她有些愤恼了。 忍不住甩甩头,再抬眼,周遭东西还是没有扭曲,直线就是直线,天花板也还是在脑袋上。 “我有啊。”他笑,像个大男孩般天真。 “你…你有…”有什么?啊,对了。连接对谈的同时,她瞬间震惊地站起身,诧道:“你──你有喜欢的人?”情绪才激动,她顿觉一阵天旋地转袭来,犹如严重贫血那样的可怕晕眩。 脚步不稳,往后就要坐倒回沙发椅,却被一双膀臂给牢牢地护住。 他的味道,断绝她所有呼吸。 茫然中,她下意识地抬起手,抓紧他的衣服,贪心感受属于他的温度。就像是活命需要氧气,就像生病仰赖物药,她真的不能没有他。 真的。 对上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柔和,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到什么。 “熙然…”她你着自己双目,想要把她这么多年来的爱恋全部告诉他,却像是石头卡在喉间,生了,结成茧,绕太多绷带,变为忌和封印。“我…我想休息了…”喝酒唯一的好处,大概是可以藉酒醉逃避一切现实。 “好。”扶着她,走进自己卧房。 他让她躺好,体贴地帮她掉高跟鞋,细心地盖上棉被。 半醉半梦中,她好象感觉到他伸手拭去她藏在眼角的意。 “又伶,不要哭。”他温柔的嗓音,就贴在她耳边。 是他?是梦? 她来不及证实,就因为酒的作用而昏睡过去。 wWW.sHaNz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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