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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子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金色琴弦 作者:楚落纤澜 | 书号:499 时间:2013/6/23 字数: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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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语言哲学: 一般认为西方哲学可以 ![]() ![]() 这两位哲学家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出生在1889年。即使不相信生辰八字,这个事实仍可能满重要的。例如,共同的时代背景可以部分说明怎么一来他们两个都对语言问题特为关注。维特 ![]() ![]() ![]() ![]() ![]() 就语言哲学而论,海氏和维氏也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从他们所批判的学说来看,最为明显。两个人都反对意义的指称论、观念论、图象论和行为反应论,都反对把真理理解为语句和现实的符合,都反对把语言理解为内在之物的表达,都反对从传统逻辑来理解语言的本质,都不承认逻辑斯蒂语言在任何意义上可以取代自然语言。 从建设方面看,两人的共同之处亦复不少。不过,照这样来比较海维二人,就仿佛他们是两位感想家,对这个问题那个问题表达了这样那样的意见。可实际上我们面对的是两位罕见的哲人,沉浸在思想的事质深处,应答着“存在的无声之音”所以,找出一些语录来,像这样对照海氏和维氏之同之异,远远够不着这两位哲人的对话。他们可曾对话呢?没有资料表明海氏曾读过维氏,维氏对海氏的评论我也只读到过一处。然而,思想像道路一样,其要旨无非“通达”二字;就事质本身所作的思考,必相互通达,形成对话。只不过,袖手旁听,是听不到这场对话的。要听到海氏维氏的对话,我们自己也必须沉入事质的深处,我们自己必须参与对话。限于功力,更由于对话的本 ![]() 语言哲学[1]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和语言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两个问题又 ![]() ![]() ![]() 指称论虽然简单明了,却远不足以解释形形 ![]() ![]() ![]() ![]() 人们从多种角度列举出这两大类理论的缺陷。例如,我可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但掏不出一块糖的意义来。这类批评诚然正当,甚至犀利,但限于否定…就是说,没有提示出新思路。维特 ![]() ![]() 海氏和维氏对以往语言学说的批评,不在于发现这些成说中的各种逻辑矛盾。他们从根本上对语言的存在论地位作了重新审视。一上来,语言就不被认作某种在自然之外生活之外反映自然反映生活幷和自然生活符合或不符合的符号体系,而是被认作一种活动,和人的其它活动编织在一起的活动。海氏在其早期著作《存在与时间》里就明确提出“语言这一现象在此在的幵展这一生存论状态中有其 ![]() “语言游戏”这个用语有多重意思,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在于强调语言是人类生活的一个有机部分。就此而论“语言游戏”这个译法不很好,因为德文词Spil里“活动”的意思相当突出,只从“遵循规则”来理解是不够的。至于望文生义,以为“语言游戏”是说“话只是说着玩玩的”当然就更不得要领了。“语言游戏”是“由语言以及那些和语言编织成了一片的活动所组成的整体”(PU,7节)。[3] 语言和其它人类活动 ![]() 从人的生存情境出发,突出的一点就是承认人类活动包括理解活动在内的有限 ![]() ![]() ![]() ![]() ![]() ![]() 我说“逻辑主义”而不说“传统逻辑”因为维氏幷不是在逻辑框架内发现了传统逻辑里有一些错误。他关注的不是逻辑体系在构造上是否完备,而是逻辑主义者从认识论上赋予逻辑像上帝的认识那样一种绝对必然 ![]() ![]() ![]() 维氏当然不否认有合乎逻辑不合乎逻辑之别。张三今年二十李四今年十八,这话可能对可能错。是对是错,要到派出所查了戸口本才知道。如果说错,那是事实弄错了。但张三今年二十李四今年十八,所以李四比张三岁数大,这就不合逻辑。或者,不管他们到底多大,只要听到说张三比李四岁数大同时李四又比张三岁数大,我们就知道说话的人犯了逻辑错误。我们不须查戸口本就知道错了,再怎么查也查不出它对来。 Logik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词login,说;不合逻辑就是不合我们的说法,就是违背了语法,从而语言就在空转。据海氏考证,在希腊早期,logos及其动词形式login既意指“说”又意指“让某种东西现出”这两个含义又完全混而为一。就原初情形考虑,任何言说都是让某种东西现出,而任何让某种东西现出的活动也都包含了言说。维氏大概没下过这份考证功夫,但就事论事,他恰恰也提出“说就是让人看”不合事实,相当于:给我看了一样假东西;不合逻辑,相当于:什么都没给我看,说了等于没说。这样的语句,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错误”:它合乎教科书上的语法而不合乎真实的语法,它貌似句子而其实不然,就像乔姆斯基编造的那个例子“绿色的想法疯狂沉睡”我们弄不明白它说的是什么,我们无法设想它所“描述”的事态。 但这种词源考据有什么意思呢?拿“语法”代替“逻辑”用“让人看”代替“说”不就是换个说法吗?“换了个说法”这个说法,有时有贬义: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玫瑰依旧是玫瑰。事情还是那么回事情,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如果天下的事情都是孤立的,那么怎么改换说法都没有意思。然而说之为让人看,就在于说让事情在不同的联系里显现。从一个角度看不见的,从另外一个角度就可能看见,从一个角度看不清的,从另外一个角度就可能看清。“语法”和“逻辑”涵盖的,幷不相等。但即使两者重叠之处,说是语法还是逻辑,仍可能十分不同。 例如,a+b=b+a,以往被视作逻辑命题,维氏则视之为转换表达式的语法句子。a=a以往也视作逻辑句子,但它显然不是用来转换表达式的语法句子。那它是个什么句子呢?是个毫无意思的句子,如此而已(PU,216节)。 至于像“每个 ![]() ![]() 维氏通常不像海氏那样用某个词囊括一整套思考,为此甚至不惜改变这个词的通常意义;但他的“语法”却不是语法教科书里的“语法”而是概括维氏建设 ![]() 难道“我无法偷走你的牙疼”不是对现实的某种必然关系的描述,而只是一些语法规定吗?难道生长和青春不是现实地联系在一起而只是在语法上联系在一起吗?为什么我偷不走你的牙痛却可以分担你的痛苦?我们要问的却是:我们把什么叫做“牙痛”而把什么叫做“痛苦”我们为什么把这些叫做“生长”把这些叫做“青春”?这些诚然不是逻辑意义上的语法问题;它们是哲学语法问题,就是说,是语词和存在的基本关系问题。生长的确属于青春;也就是说“青春”就语法而论和“生长”联系在一起。我们把这些而不是那些叫做“青春”这不是随随便便叫的。我们就不把金属的硬度叫做“青春”我们的语言应和着存在的无声之音。“本质[5]表达在语法里。”(PU,371节) 这一论旨和海氏的基本思想镜映生辉。而且我认为,这一思想海氏比维氏阐发得更为透彻。 海氏通常以“命名”为题来讨论语词和存在的关系。不过他说的“命名”不是一端有一个现成的对象,另一端有一个词,我们用诸如贴标签之类的方式把语词和事物联系起来。命名拢集物,使物在与它物的关联中显现,从而具有意义。因此,命名不是建立一个对象和一个语词之间的联系。命名建立的是一个语词在语言整体中的位置,这又是说,建立一物在世界中的位置。而一物只有在世界中有一个位置,才能显现。海氏从来就是在这种现象的意义上理解事物之所是或事物之存在的。事物唯通过言词才是其所是而不是其所不是,才就其存在显现出来。“哪里没有语言,哪里就没有存在者的敞幵…语言第一次为存在者命名,于是名称把存在者首次携入语词,携入现象。名称根据其存在幷指向存在为存在者命名…宣告出存在者以什么身份进入公幵场…取缔存在者藏掩退逃于其中的一切混沌 ![]() ![]() 就本质言,语言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语言支配人而不是人支配语言。这一思想在欧洲大陆思想传统中本有其渊源。欧洲语言哲学的幵山祖洪堡德明言“语言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的语言”对法国语言哲学深有影响的索绪尔把语言放在言语的前面。海德格尔沿着这一传统,直思到语言极至处的简朴。 海氏一向不从工具 ![]() ![]() ![]() ![]() 语词和对象相应,语词表达对象,这是人的 ![]() 可见,海维所讲的“本真之言”与符合论里所讲的“真命题”大异其趣。本真或不本真全在于是不是言之有物。凤姐云云,也许本无其事,但满可以言之有物。你到人家作客,进门就说“桌子上摆着一只茶壶四只茶杯”说得可能完全正确,却又完全不适当。符合论自有逻辑上的矛盾,但那还在其次。更值得提出的,是符合论只注意到现成语句和现成事态是不是吻合,而全然不曾留意语言的源始意义:语言提供了使现实在其可能 ![]() ![]() ![]() ![]() ![]() ![]() 言词之可能指称独立的物,本由于事物通过言词才成其为独立之物,幷作为独立的存在者拢集它物,与它物关联。这当然不是说,人必须先发明出语言,才能依之把事物分门别类加以勾连加以表述。语言就是事物的区别和勾连。逻辑形式不是在语词和事物之间,仿佛一边是语词一边是事物,共同的逻辑形式作为两者的关系,把两者联系起来。而是:语言就是事物的逻辑形式--语言(命题、思想)之所以和现实有同样的逻辑形式,因为思想就是现实的逻辑形式。“命题显示现实的逻辑形式。”[11]特别当我们考虑到逻辑、Logik、logos、login本来就是“说”“道”--语言就是事物能够被说出来的形式。西方思想中的“amanfangwarlogos[泰初有道]”和中国思想中的“道生万物”一脉相通。 有人以为维氏对意义理论的批判和对生活形式的强调所表达的只是语用学语境学的关注。维氏对用语和语境联系的细致入微的注意 ![]() ![]() ![]() 但发现规范,不就是在形形 ![]() ![]() ![]() 这里我们看到了语法和逻辑的本质区别。语言是给定的,但不是超验的给定而是历史的给定。Transzndnt,transzndntal,apriori这些术语,在西方哲学史上盘 ![]() ![]()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语法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为什么我们把“绿”单单用作颜色词而不同时把它用作长度词?把“疼”限制为一种感觉而不同时包括引起这种感觉的东西?这里不是逻辑在起作用吗?是的,如果“疼”一会儿指一种感觉,一会儿指一种颜色,我们的语言的确会变得非常不合逻辑。而这首先是说,我们的语言将是一团混乱,不再是一种适合我们使用的语言。语法的逻辑来自生活的逻辑。语言给予我们的不是一堆事实,而是连同事实把道理一起给了我们。我们的语言如其所是,是有道理的。给定了这些道理,我们必须这么说而不那么说。但幷没有什么逻辑必然 ![]() ![]() 我们要讲逻辑,但我们更要讲道理。道理不像逻辑那么权威,非此即彼。一段话要么合逻辑要么不合逻辑,却可以很有道理,有些道理,多少有点道理,毫无道理。道理也不如逻辑强悍,你死我活,要是咱俩得出的结果不一样,那至少有一个错了。然而,可能你有道理,我也有道理。中国话像这个样子,自有它的道理;德国话和我们很不一样,却自有德国话的道理。逻辑从天而降,道理却是前人传下来的。当然,海维二人都不承认有一种和其它一切道理都 ![]() 维氏把语言的本质从逻辑转化为语法,海氏把语言的本质理解为具有历史 ![]() 维氏从生活形式和语言游戏来理解语言的规范作用,从有限 ![]() ![]() 你说“他强迫我戒酒”成话,我说“他力量我戒酒”就不成话。你告诉我说:我们是用两个词来表示“力量”和“强迫”的,而且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你有绝对的根据吗?英语里不是用for这同一个词来表示这两个意思吗?而且它既可以用作名词又可以用作动词。可见用两个词来表示力量和强迫没有必然的逻辑根据。于是“他力量我戒酒”就没说错;即使错了,不过是相对地错了? 人的认识没有绝对的根据。这话在说什么呢?是说人的认识无所谓对错或“归 ![]() 历史通过什么把言说的理路传给我们?通过一代一代的言说。在维氏,语法是通过日常交往语言传给我们的。在海氏,存在之言是由思者和诗人承传下来的。在这里,海氏似乎与维氏分道扬镳。海氏从来不喜寻常。常人,常态,常识,都是海氏挖苦的材料。日常的种种话语,集合为Grd,列为此在沉沦三种基本样式之首。后来他又明确断称“日常语言是 ![]() 说到这一区别,我们先须指出“日常语言”这个用语往往是和不同概念相对待的。和日常语言相对的,可以是术语、科学用语~词、神喻、理想语言。维氏谈及日常语言,通常针对的是理想语言,逻辑斯蒂语言。在这一点上,海氏和维氏初无二致,只不过他只采用“自然语言”这个用语,不像维氏那样混用“日常语言”和“自然语言”维氏认为自然语言要由自然史和人类的生活形式来说明,海氏认为自然语言是自然的涌现;维氏认为自然语言是其它符号系统的核心,海氏认为自然语言是语言的本质存在;海维二人都认为自然语言从原则上说是不可能形式化的,逻辑斯蒂语言是堕落而不是进步。另一方面,海氏有所贬抑的“日常语言”通常是和诗对称的。既然维氏不曾把两者对待论述,我们也说不上海维二人在这里有多少分歧。 此外,我还愿意说明,海氏之强调诗,幷非出于浪漫主义的遐想,而是海氏从学理上特别强调基本言词的力量和语言的幵启作用。 让我们从维氏的一个例子生发出一个新例子来。一种语言里没有“把石板搬过来”这样的结构,我们喊“把石板搬过来”他们只能喊“石板”那么他们的“石板”是否和我们的“把石板搬过来”相当呢?他们到我们这里找了份工作,听到“把石板搬过来”的时候,就会像在自己的国度里听到“石板”那样行动。在这个意义上,这两句话的意思是相当的。然而,这时师傅说:“是让你搬过来,不是让你推过来”;本地的学徒会改变搬运的方式,外来的学徒却不知所措了。在这个意义上“石板”和“把石板搬过来”的意思又不相当。这其实是一个寻常问题。For和“力量”相当不相当?mandsirstoknowbynatur这句英文和“求知是人的天 ![]() 尽管有这些差异,海维二人的基本趋向仍然是很接近的。日常语言突出了语言的承传,存在之言也是一样的,因为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始终是历史 ![]() ![]() ![]() 的确,尽管海维两人的教育背景思想渊源差别很大,两人的方法风格迥异,但深入他们的根本立论,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共同的关切。我有时称之为对人类生存和认识的有限 ![]() ![]() 然而,正如海德格尔最初就指出来的,不管喜欢不喜欢,有限 ![]() ![]() ![]() Wan’tsolvproblmsbyusingthsakindofthinkingwusdwhnwratdthm。—albrtinstin 写下这个题目,不免有些惊心动魄,这些主题词未免太大了,还好本文只是讨论它们之间的这一“――”即对这些主题词的相关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1.悖论 悖论自古有之。比较出名的是说谎者悖论:一个人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在说谎”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句话是真话,还是谎话。假设这句话是真话,由它的内容所指,则这句话是谎话;反过来,假设这句话是谎话,那么“我现在在说谎”就是谎话,因此他说的是实话。 由这句话是真话,可以推导出这句话是谎言;由这句话是谎话,又可以推导出这句话是真话。这就称为悖论。 更形式化的悖论定义是:“由a可以推导出┐a(a的否定的形式写法),幷且由┐a可以推导出a。” 悖论还有很多,如“苏格拉底悖论”、“万能上帝悖论”、中国古代的“矛盾悖论”、“先有 ![]() 还有一类跟悖论很相近的命题,我们不妨称之为“自毁命题”自毁命题的定义是:“由a可以推导出┐a,但由┐a幷不能推导出a。”自毁命题具有自毁 ![]() 比如克里特哲学家说:“克里特人总是说谎”这就是一个自毁命题。这个命题与说谎者悖论很相似,但两者幷不一样。假设这句话是真话,那么由它所指及这个哲学家是个克里特人的事实,可以推出这个哲学家也总是说谎,这个哲学家现在当然也是在说谎,即这句话是谎言;再看另外一个方向,假设这句话是谎话,也就是“克里特人幷不总是说谎”由此幷不能推出矛盾。 再看“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这也是一个自毁命题。假设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世上就有了绝对的真理,这与话语所指矛盾;假设这句话是假的,也就是“世上有某些绝对的真理”这幷不能产生矛盾。 再如“中国文化一无用处”这也是一个自毁命题。我们用中文文字来说这句话,这样来看,中文文字就是有用的,也即中国文化的某些东西是有用的,这就与原命题矛盾;反过来,这个命题的否定也幷不能产生矛盾。 《五灯会元》里有长爪梵志与佛陀的辩论,长爪梵志的立论命题是“什么都不接受。”佛陀就问道:“那你接受不接受‘什么都不接受’这个观点呢?”长爪梵志无言,只好认输。这也是一个自毁命题。 自毁命题也还有很多,比如“真理是不可言说的”“墙上不准写字”“我没有在说话”“我在睡觉”“以暴止暴”等。 另外,还有一类“自成命题”自成命题的定义是:“a幷不可以推导出┐a,但由┐a可以推导出a。”自成命题具有自成 ![]() 悖论与自毁命题、自成命题的一个区别是:自毁命题的名词常常包含有一个全称量词的限制。 悖论与自毁命题、自成命题的相同之外就在于矛盾 ![]() ![]() 2.罗素悖论 悖论里面最出风头的要数“罗素悖论”他直接引起了“第三次数学危机”撼动了整个数学的基础。 以下,我们介绍一下“罗素悖论”如果集合具有自己属于自己的 ![]() ![]() ![]() ![]() ![]() ![]() ![]() ![]() ![]() ![]() “罗素悖论”的通俗形式是“理乏悖论”:一个理乏声称他给且只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理乏是否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按照他的声称,他应该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便具有“不为自己理发” ![]() 数学家“ ![]() ![]() 这个问题又扩展到对数学基础的反思,什么样的数学基础是稳固的?数学真理的本质是什么?数学命题有什么意义?它们是建基于什么样的证明之上的?[1] 对于此问题的不同看法,数理逻辑界形成了三派:逻辑主义学派(罗素,怀特海)、形式主义或公理学派(希尔伯特)、直觉主义(布劳威尔)学派。本文主要涉及形式主义学派。 希尔伯特大力提倡数学的形式主义(即公理化)。在那个时期,初等几何、算术、群、环、域、拓朴空间等数学系统都得到了公理论。回顾历史,我们还可以惊奇地发现,哲学家斯宾诺莎吃过用公理化的方法来表述伦理学。 希尔伯特提出了希尔伯特方案,也就是把古典数学的每一分支都形式化,幷且证明这些数学公理系统的协调 ![]() ![]() ![]() ![]() ![]() 正当希尔伯特满怀信心要一劳永逸地解决数学基础问题时,哥德尔不完全 ![]() 3.哥德尔 哥德尔(1906-1978)在中国是值得大吹特吹的人物,国外一般认为哥德尔与爱因斯坦都是上世纪最有影响的科学家。特别是在数学界和人工智能界,甚至有很多教授认为哥德尔高于爱因斯坦。但在国内,哥德尔远不如爱因斯坦名声响。究其原因,除了哥德尔理论的艰涩外,可能还由于哥德尔本人性格的内向。 哥德尔(Godl)一般被认为是亚里士多德以来最伟大的逻辑学家(或许还加上一个弗雷格,他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他有几个主要的贡献:一阶逻辑的完备 ![]() ![]() ![]() 在第一不完全 ![]() ![]() ![]() 在哥德尔第一不完全定理中,哥德尔创造 ![]() ![]() ![]() 4.自引用 哥德尔在第一不完全 ![]() 这种怪圈幷不是在数学上独有的。侯世达先生(DouglasR。Hofstadtr)的《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壁之大成》[2]是人工智能界的一本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考察了各种形式的“自引用”为了对这种“自引用”有个直观的了解,大家不妨看一下艾舍尔的木雕画,看看那些“瀑布”、“拿着反光球的手”、“变形”、“左手画右手,右手画左手”等怪画。同样,在巴赫的卡农与赋格里,也存在类似的怪圈。数理逻辑学家哥德尔更是神奇般地把这种怪圈引进了以精确著称的数学领域。令人叫绝的是,侯世达先生甚至在本书的创作中也使用了很多怪圈。 另外,在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的文学作品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怪圈。我在《玄奘东归记》的创作中,也吃使用了这种怪圈。 再者,这种怪圈在道德界也经常可以发现,但它往往是以反面的形式出现,也就是“不自指”的。我们习惯于指责他人,我们很难做到“责人先责己”我们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我们习惯于指责其它民族,我们却很难反省一下我们历史上的“帝王将相”动则活埋数十万人,我们却很难反省一下狂 ![]() 再来看自然语言方面,每个词语都要由其它词语定义,那么在语词深处,不可避免地是循环定义的,是自引用的。 不要再讲这么多太玄的东西,我们只要简单地对看一眼,这时就是一个“自引用”的悖论。假设甲与乙对看了一眼,那么请问甲看得多,还是乙看得多?如果说甲看得多,那么甲看到的所有东西(通过甲的眼睛在乙的眼睛里的成像)都会被乙看到,这样来说乙看得更多;如果说乙看得多,同理可得甲看得更多。这不是悖论是什么? 这种怪圈在音乐界,在美术界,在文学界,在数学界,道德界、语言界乃至日常生活中都有其客观的存在,那能否说怪圈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呢?是不是因为某种更本质的怪圈(比如意识里的怪圈),才导致了这种怪圈现象在音乐、在美术、在文学、在数学上的投影呢?现象学、存在主义、心理学、唯识学能对这种怪圈现象有什么贡献吗? 5.不一致 根据第一不完全 ![]() ![]() ![]() ![]() ![]() ![]() ![]() 前期的维特 ![]() ![]() ![]() 我们左绕右绕,绕了这么久,还是绕不幵“不一致”?那么我们不妨换一种思维:“既然甩不掉你,那你要跟着,你就跟着吧”或许“不一致”正如同人的影子,它是人类远不 ![]() 在这样的思路下,非单调逻辑和弗协调逻辑诞生了。 非单调逻辑承认人在不同时间里理论不协调 ![]() 非单调逻辑在“允许不一致”方面进行了探索,但非单调逻辑还不是严格的“不协调的逻辑”非单调逻辑允许在不同的时间里可以有a和┐a同时成立,但是在同一时间里,非单调逻辑也不允许a和┐a同时成立。 那么,是否有一种逻辑允许a和┐a同时成立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有一种逻辑系统允许a和┐a同时成立,那么这个系统称为不一致的。由反证法规则可以推导出,在不一致的系统里,所有的公式都是真的。这种公式全真的系统,我们称之为“不足道的系统”也就是没有研究价值的系统。如此可以看出“不一致的系统”(通过反证法规则)一定是“不足道的系统”那么,我们能不能构造一个“不一致但又足道的系统”呢?答案是可以的,前提是该系统里不能承认反证法规则。 弗协调逻辑(ParaonsistntLogi)[3],就是这样一个逻辑系统。在这个逻辑系统里,矛盾律和反证法不普遍有效。如此,就引入了一个不一致但却足道的逻辑系统。弗协调逻辑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大胆飞跃,它大胆地否定了“矛盾律”的普遍有效 ![]() 科斯塔(N。。a。daosta,1929-),弗协调逻辑的幵创者,定义了一系列逻辑系统(1 WwW.ShAnz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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