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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子小说网 > 重生小说 > 重生小夫凄  作者:夜雨风华 书号:23283  时间:2018/3/31  字数:12027 
上一章   ‮)局结大(活生好美 章八十七第‬    下一章 ( 没有了 )
 西单步行街上,一个高挑的女子,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吊带,下身一条黑色牛仔热,一头及的大波,脚上穿双黑色细带小凉鞋,旁边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同样穿着红色的小吊带和黑色的小短,大大的眼睛,齐耳的短发,两人一人手里拿着茶,小女孩子仰头对着身边的女子出甜甜的笑容。

  女子从兜中拿出电话,接了起来“老公啊,我们在溜达呢,就在大悦城门口,你过来接我吧…妞妞好的,你放心吧。”

  女子把电话挂掉后又进短的兜里,伸手牵起小女孩的小手,朝大悦城门口走去,站在门口凉处,看着街上熙攘的人群,有一句没一句地逗着女儿说话。

  刘致轩停好车,朝大悦城走去,看着门口穿着一样衣服的一对母女,心里充满甜甜的一种叫做眷恋的东西,看着那女子的妩媚和孩子的可爱,脚步不又加快。

  步行街上的人回头看着大悦城门口站着的一对状似母女的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女子看起来二十来岁的样子,小孩子才几岁,要说是姐妹不大像,可要说是母女那女子却又太过年轻了些,此时见一个男子走上前去和那两人说话,不由都猜想,这是母女吗?

  “季景甜,你怎么在这里,这是亲戚家的孩子吗?”

  晓晓抬头正看见自己同一个导师的那个男同学,笑着摸摸妞妞的头“不是,这是我女儿,妞妞叫叔叔。”

  妞妞抬头,甜甜地说了声:“叔叔好。”震得那男子半天没有回神,一直听说她结婚了,自己以为那只是她的借口罢了,那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结婚还有了孩子呢,虽然她一直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也由开学时的那个小胖妞变成如今的感美人儿,自己一直以为那只是她阻止追求者的一种借口罢了,可是没想到,孩子都这么大了。

  “呵呵,好,那个,不也了,单位找好了吗?”

  “恩,导师推荐我去黑大教对外汉语,开学就去报到了。”

  那个男子看着对面笑得一脸明媚的女子,忽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来佳人早就已经有了人家,亏得自己还上心了那么久。

  “老婆,这是你朋友?”

  晓晓转身冲着走到自己前面的致轩笑笑,妞妞则是抓着致轩的子喊着:“爸爸,抱抱,抱抱…”

  致轩俯身把小妞妞抱起来,放在左手上托抱着,晓晓笑着说:“恩,我同学,同一个导师的,叫冯雨辰,这是我爱人,刘致轩。”

  致轩笑着伸出了右手,嘴上说着客气话,笑意却不达眼底,话说,媳妇太漂亮也是很郁闷的一件事儿啊,就像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这两年都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回了,开始晓晓生了孩子的一年还好,毕竟她那个时候体重还在那里摆着呢,可是半年后孩子断了,她那体重就渐渐掉了下来,又去学了游泳,身材变得越来越好了,这让致轩开心的同时也郁闷,郁闷大街上那么多人盯着自己老婆看,不过,心里还是很骄傲的。

  那冯雨辰和致轩客气了几句就说自己还约了人要走了,致轩这一家子自然也不会留,看着他转身走开了,致轩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搂着晓晓的肩膀,朝车子走去。

  “怎么样,学校那边安排好了吧,我们下周就走,到那边呆一个多月你也就开学了,正好去避暑了。”致轩把孩子送上了后座,回身问晓晓。

  “恩,都差不多了,收拾一下东西就好,那边的房子也装修好了,万事俱备了,咱快点走吧,回哈尔滨去避暑去了。”

  致轩笑着摸摸晓晓的头,一如多年来的温暖笑容挂在脸上,看着子上了车,自己去当司机去了。

  晓晓研究生毕业了,两人商量着以后定居的地方,觉得现在生活的地方有太多的回忆,不想长住,夏天的气候又太热了,让人有点儿受不了,于是,两人决定回老家哈尔滨,正好晓晓的导师把晓晓推荐到黑大去教学了,寒暑假还可以回这边儿来,父母开始不同意,后来想想孩子大了也就不管了,反正一年有四个月能在一起呢,放任孩子们去折腾了。

  致轩这边的公司扔给彭建涛,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回哈尔滨后打算走了老本行,开辟新的事业版图,再者,还着兼顾老爸的盖房子事业,想来也不会太轻松将就是了。

  妞妞三岁了,也是上幼儿园的年纪了,正好跟着父母回去上学去了,哈尔滨的重点儿也不少,高中更是有哈三中这样的重点学校,教育方面倒是不用担心。

  走之前的周末,彭建涛说给大家送行,顺便去郊区旅游,当致轩这个大老板犒劳员工了,来个集体旅游得了,虽然彭建涛有借口此时带媳妇出来玩的嫌疑,但是致轩想到他那个哀怨的眼神就忍了,带了晓晓开了车周六早上到了公司门口集合。

  “建涛,今天去的野三坡没有悬崖、山壁什么的吧?明天十渡只是漂流,进景区就不要了,你带他们去玩吧。”

  彭建涛白了致轩一眼,不知道这家伙怎么那么怕悬崖啊什么的“野三坡,三坡好不好,又不是野三峡,哪来的悬崖峭壁啊,你就别心了,快点儿上车,晓晓晕车坐个前面的地方,你的那车就别开了,跟着一起坐大巴吧。”

  晓晓和致轩笑着对看一眼,上了车,坐了司机后面的那两个座位,二十分钟后,五辆大巴开动,朝房山方向进发。

  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在中午十一点多进了房山的地界,致轩醒来,推了推晓晓,晓晓惊讶地看着外面的峭壁,很有云南的喀斯特地貌的特点,山壁直上直下的,后来的一个小时的车程经过的地方差不多都是这种景,晓晓看得津津有味,致轩的脸色则有些沉,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到了野三坡百里峡景区,进了提前订好的住宿地点,分了房间,晓晓去放东西,致轩则抓了彭建涛的衣领问他:“不是没有峭壁吗?啊?”

  彭建涛极为无辜“那啥,我秘书说是野山坡,我想坡啊坡的哪来的峭壁啊,嘿嘿,我问了,景区里面都是缆车的,你坐缆车吧?”

  致轩气得推开他,回了房间,午饭是在住宿地点吃的,然后上车去了景区,门票倒是蛮贵的,一百八一张啊,五车的人,进了景区大家自由组合,晚上六点景区门口集合,然后彭建涛拉着一脸迷茫的睿睿快速消失在人群了,让致轩气得牙

  晓晓则是被此地的景彻底征服了,两人做了电瓶车进了旅游景点的入口处,然后顺着山路进去,脸侧都是峭壁,很高,中间的过道宽处五六米,窄的地方才一米不到,峭壁下面就是小溪,清澈见底,此时才下午一点,可是景区里连个太阳都不见,温度也就二十多度的样子,极为凉爽,致轩背着个小包,前戴着个相机,晓晓则是两手空空,开始爬山,一路走来虽说都是峭壁,但是都在山谷中行走,景也很美,倒是没有爬山什么的,只是在后来的一段路上有很险的一段山路,致轩站在下面踌躇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不上去了?”

  晓晓看着那山壁上倾泻而下的瀑布,看着身边的男子“有你一直陪着我,,还有什么遗憾呢?”

  “恩,老婆,要是我们不能一直互相陪伴就是遗憾吧,所以,还是回去吧。”

  晓晓又抬眼看了看那个峭壁上的台阶,有的地方倾斜度达到了七十度,笑着看致轩“老公,我们爬上去吧,这次有意外了我跳下去找你!”

  致轩犹豫了下,还是上去了,有些是逃避并不是办法。七月份旅游的人很多,景区里的人也不少,两个人一路爬上去,时刻注意这前后的人群,猛然间听到熟悉的孩子的叫喊和一个女子的惊叫,两人的手紧紧相握,左右寻找那个惊叫的人,却发现并没在峭壁的悬崖边的栈道上,不由相视一笑,等到爬过了海棠域,看着两千四百阶台阶的时候,两人同时苦笑了下,原来,还有更高的啊,于是,两人互望一眼,同时跑去缆车边,晓晓排队,致轩去买票,然后坐着缆车上了山,顺着山道走下了山,一路走走停停,等到回到了山谷口时正好快六点了,两人买了票上了电瓶车,都长出了一口气。

  晚上宾馆里,因为定的是标准双人间,所以致轩和晓晓挤在一张单人上,看着外面漆黑的天空,两人心里满满的宁静下来。

  “老公,原来,不是每次爬山都会掉下来穿回去的…”

  “恩,好,好好过日子吧,其实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恩,美好的生活还缺个儿子,我们再生一个吧?”

  致轩摸了摸晓晓的头,黑夜里传来了男子低沉好听的笑声“恩,给美好的生活添个牛牛吧…”

  (全书完)

  番外一有儿子的幸福生活

  幸福生活的定义是什么,没有人比此时看着站在神父前的那对夫的彭建涛更清楚的了。

  “你是否愿意娶李景甜小姐为,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满头银发的神父问着刘致轩。

  “我愿意!”致轩的眼中泛着柔柔的光,而那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对面那个明丽的女子。

  “李景甜,你是否愿意嫁刘致轩为,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

  彭建涛握了握身边人儿的小手,看她侧头抬手试了下腮边的泪水,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脸,斜眼看了下台上吻得忘我的那对儿,轻声对身边人说:“你要是喜欢,我们也办个这样的?”

  眼泛泪花的睿睿摇了摇头,摸摸已经鼓了起来的肚子,嘴角扯出柔美的笑颜,掩盖住眼中的点点失望。台上的两人已经换了戒指“刘致轩,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李景甜,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子…”

  “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着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致轩和晓晓两人跟着神父在庄重的重复了誓言,感觉那一刻是如此的神圣,那句听了无数次的誓言此时说出来有着如此不同的意义,两人互望着,一句句慢慢复述了那相守终生的誓约。

  “没事儿,我们等孩子生下来就过来办,到时候让咱孩子给咱当花童,多好。”

  听着神父庄严的声音,本来还有点儿伤感的睿睿破涕为笑,白了身边的彭建涛一眼“怎么也得三岁才能走稳当吧,还生下来就过来,你当咱家宝宝是神童吗?”

  彭建涛咧嘴笑笑,并不介意在自己老婆面前傻一点儿,怎么说男人在爱情面前傻点儿都好的,只要老婆高兴,傻点儿别人也不知道,何乐而不为呢。

  小舅舅手里抱着一个小娃娃,看起来也就周岁多的样子,正睁着大眼睛看台上相互深情互望的老爸老妈,看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转而去玩舅姥爸的领带去了。

  小舅舅身边站着一个小美女,依然是可爱的娃娃头,有点儿娃娃脸,带着点婴儿肥,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明亮而有神,衬在白净的小脸上显得她更加可爱,纯净的如玻璃娃娃,此时正牵着自己舅爷爷的衣角,看着台上玩亲亲的父母,话说看了很多次了,实在没什么新意,不过,自己老妈身上的衣服好漂亮啊。

  台上的两人终于想起来下面还有人在等他们,等两人走到众人身边时,小舅舅怀里的小子先不干了,伸手要妈妈抱,被自己老爹瞪了一眼,又缩回舅姥爷怀里去了,出半个脑袋,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老妈。

  “就知道你俩不满意我们给办的那个仪式,可是大老远的跑来法国办了这么简单的一个,也没看出哪里好来,还好意思巴巴的把我给拉过来。”

  小舅舅拍了拍自己怀里装可怜的小子,一边儿一脸不满意的冲着致轩和晓晓说话,晓晓和致轩相视一笑,都在彼此眼里看到了浓浓的爱恋,这样一个简单的仪式,确实是这辈子梦寐以求的,也觉得是最真实的。

  “小舅舅,对我俩来说,这个很神圣也很重要,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刻,怎么可以没有你的参与呢?重要的是自己心里的感觉,不是来了多少人,再说,来了多少人也顶不上您一个人啊。”

  小舅舅虽说刚才话是说的狠的,但是听了晓晓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马,觉得还是很受用的,脸上表情没变,眼里却带上了浓浓的笑意。

  “那我们呢?纯来给你看孩子看热闹的啊?”

  彭建涛觉得相当不满意,好不容易拉着老婆出来溜达一下,还被老板拉过来当苦力,虽说名叫证婚人,可是那也是苦力不是。

  “你?叫你过来是让你看看什么是浪漫,睿睿连个浪漫的仪式都没用就跟了你,真是亏大了!”致轩一脸的惋惜表情,那样子不知道的人绝对会认为致轩说的是真的,可惜,在场的几个人都是知情人。

  彭建涛听了也一脸的郁闷,本来睿睿觉得自己不能怀孕了,跟着自己同居却说什么也不结婚,自己软磨硬泡求婚了不知道多少个n1次了,奈何她一脸笑容对着自己摇头后又去给自己弄一桌的好吃的,直到她肚子鼓了起来,两人才后知后觉发现不敢奢望的东西降临到了两人的身上,去医院检查后发现都三个多月了,此时马上办婚礼也要半个多月,睿睿觉得不好看,去领了证说什么也不办婚礼,自己也不敢惹孕妇,只能等孩子生下来再说了,这下可给了致轩他们这些人说辞,自己容易吗,不敢让老婆背着责任,只能自己背黑锅了。

  几人说笑中出了教堂,合影留念后换装开始了他们的巴黎之行,毕竟这个地方可是很值得去好好玩一玩的。

  几人在法国呆了一个礼拜一起飞回了首都,毕竟是暑假,总不能让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们看不到孩子啊,不然两人就别想消停了。

  现在两人的工作都步入正轨,晓晓教学教的还算开心,寒暑假时间长,平时课也不多,寒假在父母家过年,其余的时间跑海南去,为了怕父母说,致轩愣是拉着彭家两兄弟在那里盖了个酒店,也算是事业了,三人还能有借口带着老婆出逃,暑假的时候除了带着孩子去看就是到处跑着旅游了,让晓晓最满意的就是致轩不是个工作狂,也不是个财,家庭永远是一位的,这就足够了。

  致轩看着窝在沙发上的晓晓,笑着挑起她耳边的长发“看,现在夏天旅游冬天跑海南去渡假,这不是你以前觉得人生最美好的日子吗,老婆大人还满意吧?”

  晓晓微笑着点了点头,感觉有人摸自己的小腿,撑起身子一看,正是自己那个小儿子摸着自己的小腿练牙口呢。

  “牛牛,你个臭小子,过来!”

  晓晓白了他一眼,起身抱着啃了一脸口水的儿子走了,致轩在沙发上看着自己一脸口水的儿子朝自己嘴牙笑了笑,气的不行,觉得这小子是故意的…虽然他才一岁多!

  致轩颓然的坐回沙发上,喃喃说着:“原来,美好生活有个败家儿子就不那么美好了啊…”“老公,儿子要吃苹果泥,你拿个苹果和小勺过来!”

  听着老婆大人呼喊,致轩同学抹了把脸,在心里说了无数的小符号,可是嘴上却痛快的答应着:“嗯,来了!”

  然后起身朝厨房的冰箱走去,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的收拾下这个小子!

  番外二人生若只如初见

  黑龙江省的一个农场试验田里,穿着半袖衬衫的朗书记正蹲下身子看着田中新补上的稻苗,周围的人群附和着说着话。

  朗静林接过身边的一个农场技术人员递上来的稻苗,放在手里仔细看着,植株壮,系发达,株高较矮,看来是新研发的抗倒伏的品种,出声说了几句稻苗的特点,旁边的人赞了几声,确实,又有几个当官儿的对这些如此熟悉呢?除了从农民里走出来的少数人罢了。

  看着刚好秧的稻田,一大片的葱绿映于眼底,如今粮食值钱了,国家的政策又好,看来农民们的日子要好过很多了,如果当年…

  不远处一个农妇担着一担子稻苗走在稻田埂上,脚下一滑歪在了田埂上,小腿有鲜红的血水出,那妇人抹了把头上的汗,把散发拢在脑后,伸手探向受伤的腿,疼的皱了下眉,而朗静林的心也跟着微微疼了一下,脚下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妇人走去,春天秧时的稻田上的田埂格外的滑,好在他也算有经验,走到那妇人身边时也不曾掉下去,可是却苦了身边跟随的一群人,下来检查的**oss都走过去了,别人哪有敢不跟着过去的,于是,大家都跟上去了,可是不是每个人都练过这田埂上行走的绝活的,走出没几步大家纷纷滑落田埂下的水田里,即使一身泥水也要起身快步朝老大靠近。

  朗静林低头静静望着妇人的面容,黑黄的小脸,眼角起了皱纹,头发有些干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妇人,反而尽显老态,如若不是那双眼里一如既往的倔强神色,朗静林会认为自己看错了,那个人不是一次次出现在自己梦里的那个人,不是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系了多年的那个倔强的少女。

  “你…还好吧?”中纵使有千言万语,可是凝聚于口内的却仅仅是这样一句平常不过的问候,而那女人眼中因为见到男子而闪现出的神采迅速的暗淡下去,微微摸了一下小腿,声音有些缥缈“还好…”身后的众人终是走了过来,开始是一两个,后来是三五个,直至大家都走了过来…大家一身泥泞的走来…

  “她一个女人怎么会来干这种普通大男人都干不了的力气活?”朗静林的语气里难得的带上了严肃甚至可以说隐隐的带上了些愤怒,要知道,他可是众所周知的好脾气。

  众人互相看了看,虽说都是当官的,可即使是当地的官儿也没心情搭理一个普通女人挑稻秧的事儿啊,虽然,那一筐稻秧要上百斤,甚至更沉,而两筐稻秧那就是二倍了,显然官员在心里自己找了个安慰的方法,那就是那女人虽然是挑稻秧呢,不过那筐一看就不满,显然没有二百斤的样子。

  “她离婚了,自己带着个女儿,孩子还小,离婚时什么东西都没有分到,还要供孩子上学,所以农忙时就帮人打打短工…”朗静林抬眼看了看说话的人,一个黑红脸膛的汉子,记得刚才介绍说是这里的队长,对方的眼里的同情不是假的,朗静林的心里总算是带着点儿安慰。

  “那地呢,每个人不都是有地吗?你们刚才不是说你们连队每人十垧地吗?她家两口人十垧地租也够孩子和大人一年用了吧?”

  朗静林的一番话问得那队长红了脸,看了看站在自己斜对面的场长,诺诺的说:“他婆家人没给,离婚了也没给…”

  这么些年的官儿可不是白当的,朗静林斜眼看向了站在自己身边的场长,那个半秃的人头上早已经见了汗“嗯,那个于场长是吧,这是你的地盘,你给大家伙说说,这样的事儿你场长不会不知道吧?”

  “啊,那个,不太清楚,这种离婚的事儿…”

  “行,你不清楚有队长清楚了呢,那个队长工作细致,做的不错,我看比这位场长要心细很多吗,你说是不是,韩局长?”

  管局的韩局长忙点头称是,看了那个于场长一眼,心里暗说你够倒霉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壮实的汉子,觉得这个队长真是幸运。

  众人心里都明镜似的,互相看看都各自低头去慰问伤者,此时朗静林站在人群里静静的看着那个女人,在她脸上寻找着当年的那个人的影子,如果当年她半夜跑来找自己时,自己能和她跑出去,那此时又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再也回不去了,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卫生员很快过来了,很是郑重其事的拿着简易担架把那个女人抬走了,那个女人从担架上撑起身子抬起头看向人群这方,倔强的双眼默默盯视着人群,直到自己被抬远,抬远…过去了的,再也回不来了…

  朗书记坐在车内,桥下滔滔的江水不能淹没自己脑海中那个被抬远的女子,回想着两人的过往,那时自己是那样的胆小,最终一切都回不去了,她嫁了人,再见时竟然是那样一副势利的面貌,钱,就是为了钱吗,那我给你!孩子的病好了,在那个楼口的转角处,她蒙的双眼望着远方“当年我求你让你带我走,你没答应,现在,我求你,忘了我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吧,这次别不答应我…当年那次我是怨你的,这次你答应了我吧,不然我会恨你的…”女子不再年轻的面庞上显出决绝的神色,双眼始终望向窗外,不敢看对面的那个男子,未说出口的却是…恨你,也恨自己。

  北京南边一个住宅楼里,一位老人手里握着电话“对,六零一,我把所有的手续都准备好了放在头柜里了…不是怕记不好忘了吗…嗯…二哥,保重身体,再见。”

  老人挂上电话,拿出个盒子,里面是各种证件,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二哥朗静山亲启,摩挲了两下,轻轻放到了那个纸盒子里,放进了头柜,起身颤巍巍的把两张照片摆在了头柜上,一张是一对男女,相互依偎着笑得甜蜜,一张是一张老照片翻新的,照片里的女子梳着麻花辫,垂在前,明亮的大眼睛含笑的望着自己,老人不由伸出手去摸索了下那张照片上女子的面容,眼里隐隐闪过泪光。

  “这么多年了,一直都不敢再见你一面,当年怪我,怪我没胆子,没胆子带你走…”

  老人老泪纵横,哭的像个孩子,手里捧着照片,蜷缩着窝在上,直至华灯初上,老人慢慢把哭红的双眼从胳膊中抬起,颤巍巍的伸出手去探向头柜的那个红色的小药瓶子,晕眩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幕幕的画面,那个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孩子,那个自己心系一生的女子,那孩子绝望的眼,依赖的神情,那女子哀怨的表情,伤痛的双眼,若果人生只如初见,自己能否伸手牵住她的手,奔出那个黑夜,奔出那个小山村,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老人的手慢慢的垂下去,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垂落在头,而怀里的那两幅照片,紧紧地用另外一只手揽在怀中。

  松花江边,一个老汉把个小静年从江叉子里捞了出来,看了一眼,竟还是姑娘的同学,忙给背回了家,让老伴儿给熬了碗姜水给灌了下去。

  朗静林睁开眼,望进眼里的是个小*平房的房顶,费力的转过头,看到的是老汉那带着点儿焦急的神情,脸上不由显出迷茫的神色,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耳中听一女声说到:“娘,姜糖水好了,再让他喝一些吧?”

  朗静林顺着声音看去,黑亮的麻花辫,有神的大眼睛,小嘴带着倔强的神情微微抿着,此时眼里正带着焦急看向自己,朗静林不由闭了闭眼,再睁开,还是那个魂牵梦系的身影婷婷立在身前,谁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是很伤感的一句话了,此时自己只想大笑三声,还好,我和她的人生只如初见了。

  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可是也无奈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并不是你勇敢了结局就可以美好,也不是你怯懦了才擦肩而过,有些无奈是那份让你珍藏一生的感情终成一声长叹,爱容易的很,忘记是如此之难。

  番外三不是不爱了

  晓晓清楚的记得,自己父亲在那个女人找上门时,老妈尖锐的问下,他说的那句话“她比你更需要我。”

  晓晓一直不懂,什么叫做她比母亲更需要他呢?因为那个女人的柔弱吗?还是那个女人悲惨的遭遇,或者是,那个女人的不幸恰好被同情心泛滥了的老爸看到了?这到底又算是什么呢?

  晓晓有时会自嘲的以为,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自己老妈身上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当时她不同情那个女人,如果可以决绝的拒绝去给那个可怜的人施舍同情心,那么事情也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一步了,那个看似可怜的女人,却有着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能耐,不过再看自己的母亲,谁又能说她不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呢?

  当自己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也曾去找过他,当告知那个男人自己母亲的离去时,自己清晰的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惊愕、伤痛,自己曾经一度以为自己的眼神出错了,可那个男人眼中的伤痛却并没有转瞬即逝,而是很清晰的映在了自己的眼里,直到自己离开也不曾褪去,那时晓晓想,他心里还是有着母亲的吧,所以他会难过,他这么做也是有其苦衷的吧。

  不管怎么说,那个男人都是自己的父亲,所以在晓晓的心里下意识的为他所做的事情寻找着借口,直到自己在他那里连生活费都要不出来的时候,自己才知道,即使他的心里依然有母亲的影子,也不能否定他已然改变的事实。

  自己还是个学生啊,还是个孩子,可是等自己去向他要钱的时候,他却带着那个女人的女儿在吃冷面,然后淡淡的看了自己一眼,说:“我钱也不多,还要养一家子人,你阿姨怀孕了,我们的钱也不太够用…”

  那时的晓晓看着那个女孩子睁着大眼睛吃着碗里的冷面,七月的天气,自己一头的汗水却在那个男人的几句话中全部褪去了,满心的冰冷。

  从此,是小舅舅带着自己生活,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也不至于饿肚子,自己还算争气,考上了省里的大学,这在那个地方已经算是不错了,可是学费又一次难住了自己和小舅舅,无奈下,晓晓再次去找了那个男人。

  还记得门口那个小男孩子搂着自己像样的脖子,蛮横的小样子看着自己说:“他是我爸爸,不许和我抢我爸!”

  “我没钱,你妹也今年上大学…”

  那时的晓晓真的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那个男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啊,此时却在帮别人养着女儿,而自己这个带着血缘关系的女儿却被他抛到了一边,满心绝望的晓晓回来了,从此再也未曾主动联系过他,随着情况的好转后,在自己大学快毕业时联系过自己,那时的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他的帮助了,面对他的双眼,自己已经可以满心怨恨面上却很淡然的笑出来,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

  再然后?再然后他去世了,在自己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在自己情况好转,终于可以在他面前扬眉吐气的情况下,他却走了,自己怨了那么多年,怪了那么多年的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自己的怨和恨怎么办?

  也曾听同事和周围的人提起过,所谓的有后妈就有后爹,这句话深刻的意思就是说父亲后找个后妈,那像样也会慢慢的变成后爹的吧?当时晓晓还为自己给这话这么下定义而好笑,可是仔细想来,自己的父亲不正是如此吗,不也是一点点儿慢慢的变得如此的吗?

  有人说,男人如此,并不是他不爱了,只是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让他觉得现需要他的女人,所以,他去为了那个更需要他的女人拼搏去了,在他心里更坚强、更独立些的子就被他们抛下了。

  晓晓也自问,有些女人抛弃丈夫的理由是丈夫没有男人味儿,不能保护自己,那男人抛弃老婆是不是也有相似的理由呢,像自己父亲这样的,因为那个女人的柔弱不能起一个家庭的重担而放弃了倔强、坚韧的母亲?

  听到了子离世的消息,李国臣惊呆了,在自己的心里,那个女人一直都是坚强的,坚强到近乎像个大男人了,当年那样的情况下她都能自己出来,过了这一切的艰辛,又怎么会在自己离开这么短的时间里匆匆离开呢?

  她不像现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她坚强,独立,而自己身边的这个小女人太容易受伤害了,如果没有人陪着她,护着她,都不知道她能不能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生存,何况她还带着个小女儿呢?她的温柔和娇弱触动了自己内心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所以,自己当年果决的选择了来到她的身边。

  可是,自己的前竟然匆匆走了,她是个那么坚强的女人…

  生活的重担总是在自己的身上,自己也会想要照顾女儿,可是现在子含泪的双眼里浮现的为难总是能制止自己的话,再看她从包里把给小女儿买衣服、上补习班的钱拿出来给自己,还说着:“宝宝乖,你姐姐也上学呢,咱们就不去上舞蹈班了…”

  女儿还小,哭闹是很正常的,她着泪哄着孩子,自己的心都跟着疼了起来,只恨自己不能挣钱,守着国矿拿着死工资连两个孩子都养不活,后来,家里添了一个小子,自己对女儿的那点儿愧疚心思也慢慢的了下来,又多了一个孩子,每个月的花销眼见着水的花了出去,她还得回娘家拿些才够用,自己心里的无力感更深了。

  等到情况终于好转了,自己有能力帮助女儿时,再找到她,她已经把自己当成路人了,看着她浅浅的笑容,客气的言语,自己才深深的体会到,一切都来不及了,都来不及了,已经相距太远太远了。

  弥留之际,陪在自己身边的是哭得泪涟涟的子,可是自己心里念念的却是前,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另外一个世界上等着自己,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听自己一句解释,可是自己又能解释什么呢?说她太过坚强,所以自己放心吗?她问自己孩子过得好不好,自己又怎么回答她呢,孩子连见自己一面都不肯了。恍惚中,看着前笑盈盈的站在门口,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条相视时的白裙子,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向着自己挥手,病重的他脸上出狂喜的神色,颤颤的伸出一只手去,伸向那个转身要逃开的调皮身影,嘴里断续的声音已经不能成句了“小…小华…等,等我!…”

  还算清晰的声音,惊呆了坐在窗前哭得双眼通红的妇人,再回神时,上的那个男人已经停止了呼吸,双眼还不甘心的瞪视着门口,指着门口的右手已经软绵绵的垂落了下来。妇人爆发出一阵悲鸣,不是为了他的离开,而是为了自己算计了二十年依然抵不过那个他心里的名字而悲哀,早知今,自己何苦虚伪的活了二十年!可是一切,都随着他的那声呼唤消散了,再也寻不到一点儿影子。  wwW.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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